2009 二○○九年九月三十日
法院的民事审查报告
正如预期,该报告是在今天上午发表的这个地址 。 它是在两册,文件可以作为PDF格式, 第一册是375页, 第2卷是323。 有9页的故事大纲是在其整个引述如下。 随后评论。
背景审查
2007年2月,当时的司法部长,凯蒂贾米森,问主司法秘书,贺维爵士汉主吉尔,进行一次广泛的民事法庭在苏格兰制度的检讨。 对审查的职责范围如下:
审查由苏格兰法院,包括其结构,管辖范围,程序和工作方法,并特别考虑到民事司法的规定
•诉讼费用当事人和公众的钱包;
•在调解和解决争端的其他方法有关法庭程序的作用;
•的通讯和现代管理方法的发展情况;及
•在法庭或程序,包括之间的民事和刑事法院的关系专业化的问题;
和2年之内提出报告,这对以改革建议,以改善获得在苏格兰民间正义,促进早日解决争端,使资源得到最佳利用,并确保案件处理的方式,相称的价值,重要性和复杂性所提出的问题。
苏格兰长官的报告' 现代法规现代苏格兰 ',解释的背景决定着手进行审查。 它列出了该检讨预计的原则,以解决关键问题,并认为应该支持它的执行工作。
项目委员会的政策小组和审查小组
回顾2007年4月开始,其工作时,主法官秘书于项目委员会的加盟:
主麦克尤恩的提问;谢里夫首席詹姆斯泰勒,谢里夫的格拉斯哥和斯特拉斯凯尔文校长,而谢里夫姆海里斯蒂芬,在爱丁堡谢里夫。
该委员会是协助一个政策小组,成员包括与特定的知识和民事审判的各个方面专长的个人。 行政和研究提供了支持的检讨,林赛尼科尔为首的工作队,司审查。 进一步的详情,可在报告中,第1章。
谘询
2007年11月,审查颁发了广泛的谘询文件 ,并收到超过200个的回应 ,从:法律界人士,当地政府,志愿组织,保险公司,行业工会;等。 除要求保密的地方,所有答复的咨询,以及咨询文件本身可能是发现在民事法院述评http://www.scotcourts.gov.uk/civilcourtsreview/publications.asp网站。 审计委员会和审查小组还举行了与利益团体,从业者,法院管理和司法机构的会议次数,进行实地调查和访问英国和爱尔兰,他们参观了法院,并会见了在这些司法管辖区的民事司法系统的关键球员。
基本原则审查
在审查通过,成为其首要目标是确保民事法庭提供一个高品质的民事司法系统的公共目标。 这样的原则,其中一个制度运作可以概括如下:
•应该是公正的程序和工作方法的;
•应该容易争取争端的结果公正;
•应该向所有敏感的人谁使用它的需要;
•T应该鼓励和处理案件纠纷早日解决,并尽快与尽可能多的经济,同时也有正义相一致;
•应进行有效和高效地利用自己的资源,分配比例的重要性和利害攸关的问题,重视他们的案件;及
•应该顾及到别人的资源的有效和高效率的工作。
重要的是,法庭在其命令足够的司法,行政和物质资源,以满足的方式与上述原则相一致的对他们的要求。
公共当局的法院,必须采取行动的方式与欧洲人权公约是一致的。 这也彰显了审查工作,审查认为,所有的建议符合这一考验。
目前的制度
一个关键的主题出现了一些从咨询。 这些都是讨论中详细报告,在第2章,对此应提及特别。
•在刑事业务的压力。 民事案件是经常推迟或中断,使刑事经营方式,造成不可接受的延误和费用。 受访者抱怨之前漫长的等待时期案件审理,以及拖延发出的开庭判决。 (第2章,第4-10)
•需要有一个司法专业化程度更高的需求。 从业人员和法庭使用者强烈的更大的专业化程度在郡法院的青睐,主要是在家庭法,商业法,人身伤害,消费者和房屋案件。 现行制度使专业化和司法的连续性难以实现。 (第2章,第11-12页)
•该法院和司法资源的合理利用层次结构。 了会议和郡法院管辖法院基本上重叠,与各缔约方可以自由选择,无论在哪里提起诉讼的重要性或案件的复杂性。 随着小额索赔例外,总结原因有不受限制的权利的上诉的内殿。 目前的业务分配是一种浪费和低效率,不促进司法的有效执行。 (第2章,第13-16)
•超过临时资源的依赖。 兼职和临时的司法机构成员组成的日益均法院会议和警长法院法庭方案的组成部分。 目前还缺乏经验和承诺的投诉。 也有以一个执业律师或律师均适当关注,并在出现在同一法院的司法能力非常会议。 (第2章,第17段)
•建立有效的案件管理的必要性和改革的程序。 绝大多数的受访者认为法庭,而不是当事人,应该控制的行为和诉讼的步伐。 有更大的案件管理权力,并支持各方制裁谁无理行为或不遵守法庭规则。 (第2章,第18 - 21)
•投资于信息技术。 受访者强烈认为,法院系统目前没有采取充分利用的机会,信息技术提供了改善的行为和民间企业管理效率。 (第2章,第22段)
•党的当事人和新的论坛或价值较低的情况下处理方法。 对于诉讼当事人谁没有法律代表,即使是那些设计时考虑到法院与他们可能无法访问程序。 受访者还指出,党的当事人可能会导致不必要的开支,并通过与不熟悉程序或破坏性行为延误和更坚定的措施,有时需要处理那些谁不值得追求的索赔或无理行为。 (第2章,第23-24)
•问题有关的费用和诉讼资金。 受访者提请注意诉讼费用,并指出,只有那些具有相当的财富,或谁是法律援助的资格有能力打官司。 大约有什么之间的客户必须支付他们的法律顾问,以及他们能够收回的费用由对方当事人,以及有关司法帐户taxation还短缺问题。 (第2章,第25-28)
建议
检讨提出了结构和功能的改革,以解决有关的问题包。 这些都是讨论中详细报告,其中载有建议的完整名单,并应提及。 主要建议综述如下:
民事法院系统的结构(第4章)
•苏格兰法院服务应为兼职司法资源,应可消除紧急情况的计划只(见第30段)。
•应该是一个系统介绍,让每一个谢里夫斯sheriffdom数目应是指定特别是专家的活动领域,包括严肃的犯罪,一般民事,人身伤害,家庭和商业(见第64,66)。
•谢里夫上诉法院一个国家要建立刑事简易程序审理的上诉和区法官(见下文)和谢里夫斯民事上诉。 该报告接着提出的结构和组成的新的法院提出详细的建议(见第79段)。
•该privative(即独占)的郡法院的管辖权应增加从目前的水平,5000英镑至15万英镑(见第123段)。
•一个专门的人身伤害,应建立法庭,根据在爱丁堡郡法院有管辖权,但在整个苏格兰。 追赶将因此有一个全苏格兰管辖本地诉诸司法或一郡法院的优势选择(见第154段)。
•一个新的司法办公室,应建立,地区法官的。 地方法院法官就坐在郡法院和刑事简易程序审理的商业价值和适度民事索赔(见第176段)。
一种新的个案管理模式(第五章)
一个案卷制度应该推出的会议和郡法院审理。 一个案件会被分配到一个特定法官或治安官,谁愿意在这种情况下处理所有的听证会(见第44,45,62,72,73)。
除了某些例外,所有的行动应受到司法个案管理。 一个案件管理听证会后不久,应固定防御措施提出。 它通常需要通过一个电话会议方式举行。 报告书提出的问题作出详尽规定,在处理案件管理听证会等信息交流和各缔约方的代表集中的问题。 主要的例外是人身伤害的行动,为此,案件流程管理规定的特别已经作出了(见第48,74,77 - 81)。
在郡法院的行动将被转移到一个法院中一名警长与相关专长是居民。 程序业务将进行电子邮件,电话,视频会议或以书面形式(见第61段)。
区法官将审理为5000英镑或更少,转诊和儿童的上诉听证会支付住房的行动,行动,并在家庭行动谢里夫斯并行管辖权(见第71段)。
应当有一个单一的新规则的案件为5000英镑或以下(所谓'简化程序')。 新的规则应该是基于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或干预,法院应查明的问题,并具体说明它希望看到或听到的证据或论据的方式。 规则应以浅白英语和法律工作者,而不是一方当事人起草(见第125-127,131)。
苏格兰政府应发展和扩大在庭咨询服务,包括提供专业服务在住房方面的帮助,作为更广泛的战略,以改善和协调政府资助的民事法律援助和咨询提供一般(见第147段的一部分)。
信息技术(第6章)
•该报告支持增加使用资讯科技,使详细的建议,包括:将电子邮件作为与法院和司法沟通手段,视频和电话会议等;和证据的数字记录(见第84段)。
第七章调解和其他形式的纠纷解决()
•该报告确认了替代性纠纷解决的价值,并提出如按照新的简化程序索赔免费调解服务的建议(见第37-39段)。
促进解决(第8章)
•有关于在确保信息的及时沟通,使案件旨在预先行动协议的人身伤害案件强制使用的详细建议,以早日得到解决,公平,如有可能,没有诉讼(见第33,34,53) 。
•任何一方应该能够作出的一项索赔(目前只有捍卫者可以这样做)交收的正式报价。 该报告讨论了开支,可能跟随拒绝这样的提议的影响(见第85 - 91)。
加强法院的案件管理权力(第9章)
•法院的指导原则应该是规则的,他们的目的是提供一个与他们按照自己的实质性权利争端的公正解决各方在公平的方式,并适当考虑到经济,适度和有效利用各方的资源和法院(见第13段)。
•报告为提高法院的案件管理权力,包括文件早披露的建议(见第38段),增加证人证词中使用的口头证词的地方(见第47段),简称书面诉状(见第60段)和专家证据的适当使用(见第78-91)。
•任何一方应该能够要求法院处理的案件没有进行正式的审讯程序简易程序(即)如果对方没有真正成功的前景,也没有其他令人信服的理由的情况下,应继续进行(见第103)。
•有时间对法院的有效管理,建议,例如要求双方同意为提交证据的时间表(见第117段),以及更多地使用书面论点(见第119,126)。
•法院应该有一般权力对不遵守规则或法庭命令的制裁。 广泛的制裁名单的提出,包括对违约方给予法令,驳回案件,或在有关费用订单(见第146,148)。
•法院应有权就可以找到所有与受众的权利人(律师,主张等)亲自负责他们自己的过错,或者虐待的犯罪过程引起的开支(见第149段)。
•该报告建议加强对法院作出命令的权力制约的能力,诉讼各方的行为坚持谁相当于滥用程序(见第190段)。
判决(第10章)
•建议包括在其中判决已超过3个月的未决案件在线注册:法官应要求提供延迟的解释(见第35段)。
诉诸司法党诉讼人(第11章)
•有用于公共法律教育宣传的建议(见第8段),为市民提供的信息改进在线(见第22,24),在庭咨询服务的发展(见第36-38)和信徒代表的权利(或'麦肯齐朋友党的诉讼人)(见第53段)。
司法审查和公众利益的诉讼(第12章)
•关于所有权和利益,控告现行法律过于严格,应该由一个单一的测试,即更换,申诉人是否已显示出在该诉讼标的物有足够的兴趣(见第25段)。
•司法审查的请求应被迅速带,并在任何情况下,在3个月内(见第38-39段)。
•如须取得许可进行司法审查的申请的应提交。 这项测试应在请愿书是否有一个真正成功(见第51-52段)。
•法院应有权作出有关开支的情况下特别订单提高公共利益的重大问题。 这可能包括在开始时或在诉讼过程中的作用作出的命令不会对申诉人的行动的费用承担责任,即使不成功,或者说,成功的党的开支将维持在一个特定的数量(见第73段)。
多党行动(第13章)
•该报告建议,应该为有多重索赔而引起的事实或法律的共同或类似的问题,例如,涉及特殊程序,诉讼所产生的大规模灾害或有缺陷的产品责任。 我们对有关建议的详细的功能,这种程序会,其中包括多党行动特别资金安排,由苏格兰法律援助委员会管理(见第64-119)。
诉讼的成本和资金的(第14章)
•详细的建议是对开支复苏。 诉讼费用,应成为拟议的民事司法委员会的职权范围为苏格兰的一部分(见下文);待其中苏格兰政府应成立一个工作小组,看看费用(第50-67)问题。
•本郡法院的会议和审计法院审计员办事处应成为受薪的职位,但须对公职任命通常规则。 报告书提出进一步建议的资格,角色和审计报酬(见第83段)。
•有改善的征税,如更多地使用资讯科技的帐户,该系统各项建议(见第85段)。
虽然没有对投机性收费建议作出的安排之前,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审查结果,建议,这一问题应立即由工作组提出的司法处理费用(见第125-127)。
•苏格兰政府应寻求与保险机构为提高公众的认识,增加法律费用保险自愿吸收范围(见第140段)。
临苏格兰民事司法制度(第15章)
阿民事司法委员会应当建立对苏格兰与负责起草法庭规则。 它的职权范围将类似于审查,这次:继续审查法院结构,提供公正的公民,作为法院在苏格兰等事宜,包括他们的管辖范围,程序和工作方法,以及诉讼费用。 民事司法委员会对苏格兰将监测报告执行本;听取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为改革,有权力委托研究,并保持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改革步伐和发展过程。 通过这种方式,改革和制度的完善对民事审判将是一个持续的过程(见第51-59)。
报告
该报告发表在两册。 第一册载有主席的介绍,对审查(第一章),1所确定问题的摘要和建议作了介绍之后(第二章),一对在苏格兰,这是奠定读者为对象的民事法院系统结构简短概述(第三章)和章及其附件4至9。 第二册载有10至15章及其附件,一审查期间,一个由贺维爵士主彭罗斯会议上对内蒙古众议院和参考书目业务报告的副本举行的会议清单。 为便于参考,上下两册包含了审查提出的建议名单,在报告中。
该报告已提交给律政司内阁秘书肯尼麦克斯基尔中型项目。 这将是为苏格兰的部长们决定如何推展,检讨现时提出的建议。














































